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查看详情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淡水分府陈,对后垄管辖二十四庄正副给发戳记
赏戴花翎、特授淡水分府陈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竹南二保后垄街庄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禀称:「奉谕,协同该地绅商、殷户,办理团练,挑选壮丁,以资保卫地方;随即知会堑局派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用户评论

0人参与0条评价
没有更多数据...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