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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
造送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谨将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暨归还支拨各款数目,备造四柱清册,呈送察核。须至册者。
谨开:
隘租项下
旧管:
一、前次册报应存通用番银一千一百七十八元五角四瓣二尖二周二末。
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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