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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四五三谕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三叉河总理杨德友
钦加五品衔、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缘据竹南二保三叉河职员赖元发等,禀举杨德友,明达庶务,秉正勤劳,堪充三叉河总理额缺,取结,佥请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知悉:现当稽查保甲,清理赋税之时,尔宜认真遵办,不时挨户稽查,毋许匪类潜留保内,攘窃乡闾,贻害地方。至如保内设有睚眦细故,应当力为排解,勿得藉影图形,平地兴波,贻累商农,废弛事业。该总理如能实力奉行,本县自当从优奖赏。倘敢故违、妄作,三尺俱在,决无轻纵,凛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三叉河总理杨德友
光绪拾贰年伍月二十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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