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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淡水厅八房办案章程
计开列〔八房办〕案章程(注)
一、升授官员,报捐贡监,及登挂各书卯册,应归吏房办理。
一、开设蔗廍、牛磨、当饷,及地丁、钱粮、耗羡,示禁小钱,并设秤等项,应归户总办理。
一、报垦田园,升科赋税,及仓务、正供、采买、屯饷、配运官榖等项,应归粮总办理。
一、控争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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