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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四二八票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一二二二○--二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佚名 著

新竹县正堂刘,饬对役传谕红毛港庄地甲、庄耆,举办清庄联甲,妥议章程备查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刘为饬议清庄事。照得清庄之设,原为弥盗安良之善政,年来抢窃频闻,皆由良莠无别。若不筹议条约,举办清庄,何以除匪盗而安善良?
兹据地甲吴清明等佥请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票饬。为此票,仰对役立即传谕红毛港庄地甲吴清明、庄耆吴元等,立即遵照,速就该庄,邀集公正耆老、业户,即日举办清庄联甲,敦守望相助之谊。庄中良民,务宜父戒兄勉,劝导子弟,各守庄规,切勿勾通匪徒,混杂境内,滋害地方。倘有容留匿迹,鸣众解官讯究。平时无盗,则轮流巡查,协力防范。如遇抢窃,立即救护缉拿,总期实力奉行,慎勿虚应故事。仍着妥议章程条规,并将如何筹备经费,作何举办情形,开明清单,禀送赴辕,以凭察核备查。毋得藉端索扰滋弊,致干重咎。去役亦勿玩延,并干比究,不贷。速速。
一、票仰对役林渊 私记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光绪伍年伍月初十日承税总吕祥
私记
稿行 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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