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小学
据宣和二年八月五日指挥,在京小学并依元丰法。其起创月日,检未获。
徽宗大观三年四月八日,知枢密院郑居中等言:「修立到小学敕令格式申明,一时指挥,乞冠以『大观重修』为名,付礼部颁降。」诏:「第一卷内,小学能通经为文者,为上等;既不犯罚,又五次合格,令更不赴本贯县学试补。在学半年,升本学外舍生。」
政和四年二月三日,中书省言:「小学生见近一千人,入学者尚未已。今来只有贡士教谕十人,今欲分为十斋。小学教谕,增与月俸,给钱两贯,不许受束修。」从之。据《实录》,宣和元年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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