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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四节

春秋战国 孟子及其弟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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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际:《易·泰·象传》:“无往不复,天地际也。”《淮南子·原道》:“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广雅·释诂四》:“际,会也。”这里用为交合、会合之意。

(2)御:防御、防守、对抗。拦路抢劫。

(3)康诰:是《尚书》中的一篇,《尚书》是中国上古历史文件的汇编。“尚”即“上”,《尚书》意即上古之书。相传由孔丘编选而成,传本有些篇是后人追述补充进去的,如《尧典》、《皋陶谟》、《禹贡》等。西汉初存二十八篇,用当时通行文字书写,即《今文尚书》。另有相传汉武帝时在孔丘住屋壁中发现的《古文尚书》,已佚。东晋梅赜(一作梅颐、枚颐)又伪造《古文尚书》。后来《十三经》中的通行本,即《今文尚书》,与梅氏伪书的合编,宋人开始怀疑梅氏伪书,至清渐成定论。今文各篇内容包含商周等代的一些重要史料,如《盘庚》反映商代奴隶社会的情况、《禹贡》记述战国时黄河、长江两流域的地理等。《康诰》是周公封康叔时作的文告。周公在平定三监(管叔、蔡叔、霍叔)武庚所发动的叛乱后,便封康叔于殷地。这个文告就是康叔上任之前,周公对他所作的训辞。

(4)闵:通“暋”(mǐn)。为强悍之意。

(5)譈:(duì)今本“憝”作“譈”。用为憎恶、怨恨之意。

(6)猎校:争夺猎物。以为祭祀只用,这是当时被认为很吉祥的习俗。

(7)簿正:用书面的形式加以规定。

(8)兆:《老子·二十章》:“我独泊兮,其未兆。”《楚辞·九章·惜诵》:“行不群以颠越兮,又众兆之所仇。”这里用为人民百姓之意。又如:兆民(古称太子之民,后泛指众民、百姓。又称“兆人”、“兆姓”、“兆萌”、“兆蒙”、“兆庶”、“兆众”、“兆黎”、“兆灵”)。

(9)淹:停留。

(10)行可:可以有所作为。

(11)际可:交情不错。

(12)公养:由官府奉养。

译文

万章问:“冒昧地请问与人相交会合,用哪种心思?”  孟子说:“恭恭敬敬就行了。”  万章说:“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就是不恭敬,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尊贵的人赏赐的,就说:‘我收取这个东西,是最佳行为方式吗?或者不是最佳行为方式呢?’然后再接受,这是不恭敬的,所以不要拒绝。”  万章说:“请问我们不在口头上拒绝,而只是在心里拒绝,心想:‘这东西取自于民众不是用最佳行为方式。’而用其它借口不接受,难道不可以吗?”  孟子说:“人与人的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人与人的相互接受也要遵循社会行为规范,这就是孔子也接受礼物的原因。”  万章说:“假如现在有个抵抗我国的人在国境之外,他与我交往有一定的道路,他的馈赠也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这样可以接受或是抵御?”  孟子说:“不可以接受。《康诰》上说:‘杀人而掠夺财物,强悍不怕死,凡是人民没有不憎恶的。’这种人不必等待教育就可以诛杀他。殷从夏接受这条法规,周又从殷接受这条规,这是他们所不愿意更改的。如今这种杀人越货的现象愈演愈烈,如何能接受这种馈赠呢?”  万章说:“如今的诸侯们所取的都是人民的,就好象是抵御人民。如果善于用社会行为规范来会合,这些君子也接受,请问这有什么说法呢?”  孟子说:“你以为有圣王兴起,就会对现在的诸侯们一律加以诛杀吗?还是经过教育仍不悔改再去诛杀?所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去巧取豪夺的叫强盗,这是从高度抽象的角度考虑的。并不是把他看成是真的强盗。孔子在鲁国当官的时候,鲁国人玩争夺猎物的游戏,孔子也参加玩这种游戏。争夺猎物尚且可以,何况于接受他们的赏赐?”  万章说:“那么孔子之所以当官,不是为了从事人生的道路吗?”  孟子说:“他是在从事人生的道路。”  万章说:“从事人生的道路还要去争夺猎物吗?”  孟子说:“孔子先用文书籍册规正祭祀仪式上用的器物,不用四方献来的食物供祭祀改变文书籍册规正之用。”  万章说:“那么孔子为什么不离去呢?”  孟子说:“他是为了兆民,兆民足以有所行为,而国君不行为,而后他才离去,所以他没有在一个地方淹留过三年。孔子有时见到道可行而可以出来当官,有时可以会合时可以当官,有时因国君养贤而当官。对季桓子,是道可行才当官;对卫灵公,是为了会合其意才当官;对卫孝公,是因为国君养贤才当官。”

评析

此段文言文选自《孟子·万章上》,内容主要围绕交际之道、受赐之礼与出仕之原则展开。通过万章与孟子的对话,展现了孟子对于道义、礼仪的坚守及其灵活应用。

首先,从交际的角度来看,孟子主张以“恭”为心。这里的“恭”不仅是表面的礼节,更是内心的尊重。当尊者赐予时,应先考虑其来源是否合乎道义,若不合道义,则以辞拒之;若以心拒之,即认为其取之于民不义,虽用他辞不受,却仍显不恭。这种交际方式体现了以道为交、以礼相接的原则。孔子曾言:“巧言令色,鲜矣仁。”在此,孟子实际上在提醒人们,交际不应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言辞和礼节上,更应注重内心的真实与道义。

其次,对于受赐之礼,孟子认为必须合乎道义。他以古代历史为例,指出殷商接受夏朝、周朝接受殷商的禅让是合乎道义的,因为这是天意。然而,如果当今的诸侯像强盗一样掠夺百姓,即使他们交际以道、馈赠以礼,这样的赠品也是不能接受的。这种观点体现了孟子对于正义和道义的坚守,不随波逐流,不苟且偷生。

最后,关于出仕的原则,孟子认为士人出仕应为了推行道义。他通过孔子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孔子在鲁国出仕时,虽然鲁人有争夺猎物的陋习,但孔子仍然参与其中,目的是为了纠正这种习俗。同时,孔子在出仕前会先调查了解国君是否值得辅佐。如果国君行为不端且不听从劝谏,孔子便会选择离开。这体现了孔子出仕的灵活性和原则性。

此外,孟子还提到了三种出仕的情况:有见行可之仕、有际可之仕和有公养之仕。这三种情况分别对应了不同的出仕动机和原则,既有对道义的坚守,也有对现实情况的灵活应对。

此段文言文不仅展现了孟子对于交际、受赐和出仕的独到见解,还通过对话的形式深入探讨了这些行为背后的道义原则。这些原则既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也对后世的道德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这段文言文的学习和理解,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领会儒家思想的精髓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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