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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十八节

春秋战国 孟子及其弟子 著
  • gōngsūnchǒuyuējūnzizhījiào
  • mèngyuēshìxíngjiàozhězhèngzhèngxíngzhīzhīfǎnjiàozhèngwèichūzhèngshìxiāngxiāngèzhěérjiāozhīzhījiānshànshànxiángyān

注释

(1)夷:《左传·成公十三年》:“芟夷我农功。”《囯语·周语下》:“是以人夷其宗庙。”南朝梁丘迟《与陈伯之书》:“自相夷戮。”这里用为伤害之意。

(2)势:情理。

(3)责善:即以善相贵,以好的德行来要求。

译文

公孙丑说:“君子不亲自教育儿子,为什么呢?”  孟子说:“这在情势上是不行的,教育必须要用正确的规范;用正确的规范没有成效,执教者就会发怒。怒气一产生,倒反伤害了小孩。‘父亲用严格的规范来要求我,可您自己并不按正确的规范行事。’这样父子之间就伤害了感情。父子之间就伤害了感情,关系就恶化了。古时候的人们交换儿子来进行教育,父子之间不以善来互相责备。以善来互相责备就会使隔阂产生而互相分离。造成互相分离的结果就不好了。”

评析

此段文言文,出自《孟子·离娄下》,借公孙丑之口,探讨了父子教育与家庭关系中的微妙动态。通过孟子的回答,我们可以洞察到古代儒家对于教育、家庭伦理以及人性情感的深刻见解。

首先,孟子提出“君子之不教子,何也?”的问题,直接触及了古代家庭教育中一个敏感而又复杂的话题。在儒家伦理体系中,教育子女是父母的重要职责,但如何教育却需要微妙的智慧。孟子指出,“教者必以正”,即教育的出发点必须是正直和正确,这符合儒家强调的“正心诚意”的道德观。然而,当正直的教导不能得到执行时,父母往往会动怒,而这种愤怒可能导致父子关系的疏远甚至冲突。

孟子进一步分析,如果父亲以愤怒的方式教育儿子,儿子可能会反驳:“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这种反驳不仅是对父亲权威的质疑,更是对父子情感纽带的撕裂。在儒家看来,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父子相争则是家庭和谐的破坏者。因此,孟子强调“父子之间不责善”,即父子之间不应过分苛求对方完美,否则会导致关系疏远,甚至带来不祥之果。

孟子的这种观点体现了儒家“中庸”之道的智慧。在教育子女时,父母应寻求平衡:既要坚持正直的原则,又要避免过分严厉导致关系疏远。同时,这也暗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教育的艰巨性。即使是有着血缘关系的父子,也可能因为教育的失误而彼此疏远。

此外,孟子提到“古者易子而教之”,这反映了古代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即通过交换儿子来进行教育,以避免父子之间的直接冲突。这种方式虽然在现代看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它背后反映出的是对家庭和谐和教育效果的深切关注。

从整体上看,这段文言文不仅是对父子教育问题的深刻探讨,也是对儒家伦理观和人性观的一次精彩展示。它告诉我们,在家庭教育中,既需要坚持原则,又需要灵活变通;既需要父母的权威,又需要子女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在维护家庭和谐的同时,培养出有道德、有才能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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