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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七节

春秋战国 孟子及其弟子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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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五霸:指春秋时期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即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秦穆公、宋襄公。

(2)三王:指先周时期称王的三个王,即夏禹王、商汤王、周文王、武王。

(3)掊:(pǒu)聚敛,搜括之意。

(4)让:责罚。

(5)搂:(lǒu)牵引,带领。

(6)葵丘:春秋时宋国地名,在今河南兰考、民权县境内。齐桓公于公元前年在葵丘邀集鲁、宋、卫、许、曹等国代表结成同盟,从而确定了齐国的霸主地位。

(7)载书:《左传·昭公十五年》:“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萧统《文选序》:“推而广之,不可胜载矣。”载书即盟书,是记载盟约的文件。

(8)歃(shà)血:《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古人盟会时,微饮牲血,或含于口中,或涂于口旁,以示信守誓言的诚意。葵丘之盟不杀牲口,不用牲畜血,而是用书写的文字表示诚意。

(9)摄:兼任。

(10)得:得贤才。

(11)曲防:遍设堤防。

(12)逢:逢迎。这里指为君主的恶行辩护。

(13)庆:赏赐。

(14)遏籴:阻止受灾领邦来买粮食。

译文

孟子说:“所谓的五霸,是三个圣王的罪人。如今的诸侯,亦是五霸的罪人。如今的大夫,是如今诸侯的罪人。天子出来到各诸侯国,称为巡狩。诸侯君主去朝见天子,称为述职。春天视察春耕补助困难的人,秋季视察收藏情况而帮助不够的人。进入到诸侯封地,如果土地是开辟的,田野是治理的,人民养老尊贤,有才能的人在位,就奖励,奖励其以土地。进入到诸侯封地,如果土地是荒芜的,遗弃老人失去贤才,搜括掠夺的人在位,就责备。第一次不朝觐,就贬损其爵位,再不朝觐就削减其土地,第三次不朝觐就派六师兵力移到他的封地上。所以天子声讨他而不征伐他,诸侯则是征伐而不声讨。所谓的五霸,是拉拢一部分诸侯去征伐另一部分诸侯。所以说,五霸者,是三个圣王的罪人。五霸中齐桓公最势力最大,在葵丘盟会诸侯,捆束牲畜,文字为盟书而不用牲畜血。第一次盟会,就共同宣称:‘诛杀不孝,不轻易改变太子,不以妾为正妻。’第二次盟会就共同宣称:‘尊敬贤能,培育贤才,表彰有道德的人。’第三次盟会就共同宣称:‘尊敬老人,慈爱儿童,不轻慢宾客旅人。’第四次盟会就共同宣称:‘读书人的官职不世袭,公职不兼摄,选拔读书人要合格,不要专横杀戳大夫官员。’第五次盟会就共同宣称:‘不随意修筑堤防,不制止互购粮食,不能有封爵而不报告。’还宣誓:‘凡是一起参加盟誓的,既然签了盟约之后,恢复平常的和平友好。’如今的诸侯都违反了这五条盟誓。所以说,如今的诸侯,都是五霸的罪人。助长国君的恶行,其罪还小;迎合国君的恶行,罪就大了。如今的大夫,都是在迎合国君的恶行,所以说,如今的大夫,都是如今诸侯的罪人。”

评析

孟子此篇言辞,直指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大夫之不义,且将其罪行累累并列,展现出一幅历史的罪状画卷。他首先痛斥五霸,即历史上的五位霸主,视他们为三王(夏禹、商汤、周武王)之罪人,原因在于五霸假借天子之命,实则行一己之私,欺凌弱小诸侯。进而,他将矛头指向当时的诸侯和大夫,认为他们不尊天子,不守礼仪,甚至助纣为虐,应当为五霸的罪行承担责任。

孟子以天子与诸侯的关系为例,阐述了理想中的政治秩序。天子定期巡视诸侯领地,诸侯则按时向天子述职,春耕时省察农事,秋收时帮助困乏。这种和谐的关系体现在土地的开垦、田野的治理,以及养老尊贤、俊杰在位的良好治理状态。然而现实却是土地荒芜、贤才被遗、贪婪残暴之人在位。孟子通过对比理想与现实,强烈地表达了对当时社会政治状况的不满和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特别提到了葵丘之会,这是齐桓公召集诸侯的一次重要会盟,标志着齐桓公霸业的顶峰。然而孟子却指出,即使是这次被后世誉为“圣明”的葵丘之会,也未能完全摆脱私欲和霸权主义的阴影。他列举的五条命令,虽然表面上都是关于道德和社会公正的要求,但背后仍然隐藏着强国对弱国的控制和对资源的争夺。

孟子的言辞不仅充满了对理想政治的渴望,也透露出对现实政治的无奈和悲哀。他所说的“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表达了他对那些迎合君主恶行的大夫的深深痛恨。这些人不仅不劝阻君主的错误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和苦难。

此段文言文不仅反映了孟子对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现实的深刻洞察和批判精神,也展现了他作为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所秉持的政治理念和道德要求。孟子的言辞犀利而有力,逻辑严密而富有感染力,使得这篇文字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批评的经典之作。同时,它也对我们今天理解历史、思考政治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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